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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铜陵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步骤和任务
  (一)准备阶段(2009年5月)。
  1.制定方案、部署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全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会议,部署我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任务。加强宣传,对各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户进行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发动。
  2.调查摸底、梳理信息。市工商管理部门分别按市场主体准入、市场(商品)类型、组织形式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理清本辖区所有商品交易市场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建立本辖区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库。
  3.开展培训、加强指导。一是组织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掌握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常识和技能,提高监管水平;二是组织抓好对市场开办单位的培训,强化其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意识,树立诚实守信意识,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二)实施阶段(2009年6-7月)。
  1.由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对照标准,认真履行市场经营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经营户市场准入、商品准入管理和质量管理责任、市场退出管理、市场检查、品牌商品市场准入和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公示、市场服务监督、市场应急管理、经营者信用奖惩等规章制度,并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2.由市场开办单位督促、指导场内经营户对照标准,自觉遵守法律和市场管理制度,建立并认真执行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销售票据、不合格商品退市等规章制度。
  3.市场开办单位要配备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有关硬件设施(如办公场所、电子触摸屏或显示屏、电脑等),整理相关软硬件资料,方便客商和消费者查询。
  4.7月底前,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照标准完成辖区内已经进行企业注册登记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数据整理录入工作。
  5.按照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类别和认定标准的要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结合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相关信息和数据,完成对场内经营户等级的初步认定工作。
  6.依照评定的等级,对商品交易市场进行动态分类监管。
  7.对未办照商品交易市场,依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实施意见》(工商市字〔2008〕53号)下达《限期办照通知书》,拒绝办理或逾期不办的依《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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