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划修编工作进度安排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计划于2009年底前完成编制工作并上报审批,时间非常紧迫,必须统筹协调,精心安排。整个修编工作共分为五个阶段:
(一)修编准备阶段(2009年3月底前):拟定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确定总规评估单位与总规修编单位;成立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动员与基础资料调查工作部署会议。
(二)修改认定阶段(2009年4月-2009年5月):编制现行总规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向省政府报送总规修编申请;提请省建设厅召开总规修编认定会议。
(三)总规纲要编制、人口与用地规模核定阶段(2009年4月-2009年6月):编制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论证专题报告;编制总规纲要;提请省政府核定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提请省建设厅召开总规纲要评审会。
(四)总规方案阶段(2009年6月-2009年8月):完成总规草案,征求相关部门及公众意见,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五)成果审查报批阶段(2009年9月-2009年12月):修改完成规划成果,公示规划方案,提请省建设厅召开总规方案评审会,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上报省政府审查审批。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顺利进行,必须根据“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加强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和协调。
(一)成立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报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办公室实行例会和其他协调会制度,负责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具体组织、协调及其他日常事务。
(二)加强成员单位协作。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具体任务分解附后)。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认真对照任务分解要求,按时提供相关资料,并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共同完成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市规划局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各部门及县、区政府要服从市规划局的统筹协调。
(三)保障规划编制经费。市财政划拨专项资金,作为开展规划修编的相关费用。
附件:1.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2.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基础资料提供任务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