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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规范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规范的通知
(铜政办〔2009〕49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铜陵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其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制订本规范。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群众来电的记录、答复、分类、转办、协调、督查、催办、反馈和统计分析归档工作;
  (二)向有关单位交办群众来电或投诉的问题,并督促办理;
  (三)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或涉及多个部门责任不清的问题,除属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的以外,可直接或会同有关单位共同调查,协调处理;
  (四)负责对各单位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奖惩工作;
  (五)负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定期编发社情民意方面的信息简报,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六)负责处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受理范围
  (一)社会生活中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政府解决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等;
  (二)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城市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有关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如属对党委、人大、政协、部队、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引导来电人向有关机关和部门反映;属信访方面的问题,可引导来电人向信访部门反映。
  三、工作原则
  (一)群众满意原则。将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根本标准。
  (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对群众反映问题实行归口办理,不允许推诿扯皮或上交矛盾。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问题,由市热线办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牵头单位,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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