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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林业厅关于汉中市南郑县国有黎坪林场拓宽防火道路占用国有林地的批复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汉中市南郑县国有黎坪林场拓宽防火道路占用国有林地的批复
(陕林字〔2008〕396号)


汉中市林业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南郑县国有黎坪林场拓宽森林防火道路占用林地的报告》(汉林发[2008]6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南郑县国有黎坪林场拓宽森林防火道路占用本场国有林地0.722公顷。
  二、你局要监督南郑县国有黎坪林场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和用途施工建设,不得超越批准面积、变更施工地点或用途。
  三、你局要督促南郑县林业局按照制定的植被恢复计划,尽快恢复不少于该项目所占林地面积的植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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