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迎接国家审计做好准备。
近年来,国家对审计、稽查高度重视,要求越来越严,去年国家审计署对有关省区涉农资金进行了审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国家林业局对问题严重的省区采取大幅度调减投资的制裁措施。今年,国家审计署将对我省涉农资金进行审计,并将林业专项资金作为审计重点。为此,省厅决定立即在全省开展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工作方案见附件)。接此通知后,各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采取得力措施,建立健全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附件:全省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全省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林业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迎接今年国家审计署对我省涉农资金的审计,经研究,省厅决定在全省林业系统开展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自纠活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自查目的
通过对林业专项资金自查,了解和掌握林业资金年度投资计划下达执行情况,工程项目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和政策建议,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查范围
1998年以来所有中央安排的投资项自,重点自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野生动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种苗建设工程,以及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项目资金,包括工程建设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
三、自查主要内容
(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按照省上下达的投资计划实施,有无调整计划或不按计划执行等问题。
(二)工程项目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履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批程序;营造林计划是否编制作业设计或实施方案,是否按规定审批作业设计或实施方案;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类项目是否严格实行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和项目法人制。
(三)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已完工项目是否按照竣工验收程序进行财务决算、审计、项目总结和竣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