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的情况,组织调整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
3、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加强对委托执法单位的监督管理,解决好只委托,不监管或者是轻监管的问题。认真落实《
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严格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上岗培训,严厉查处无证执法和持无效证件执法的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责任意识。
4、建立完善林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将评议考核纳入执法单位绩效评估和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依法行政。
5、加强对全省林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统一林业行政执法文书,组织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6、探索建立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减少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的随意性,保证行政执法真正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7、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创新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建立规范性文件调研、论证、听证等制度,严格落实制定机关法制机构事前审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8、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
9、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布,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0、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的总体要求,继续做好林业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精简工作。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促进网上办公业务的推广。
11、加强对林业行政许可项目审批的跟踪监督和审批后的监督落实落实工作。今年重点加强对擅自设立或变相设立行政审批事项、改变或提高审批条件、增加审批环节以及“批而不管”等行为的监督,解决好重许可、轻监管、甚至不监管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