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林业厅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林发〔2008〕72号)
省森林资源管理局,省秦岭植物园,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林业厅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好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我厅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年底前各单位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省林业厅。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三日
陕西省林业 厅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家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提升依法行政的总体水平,推进依法治林进程,根据《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陕西省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林业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全省林业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
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和《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加大宣传培训和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提升依法行政的总体水平,为我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认真实施法律,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省政府令第118号),做好执法职权的分解与责任落实,规范执法程序,保证执法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