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8年林业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此外,加强对林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单位的指导,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有关文件精神,通过推进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改革引向深入。
  (四)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见》,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制度,结合“五五”普法的新要求,不断进行探索完善。今年,省厅将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理论中心组法制讲座制度,办好厅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邀请有关法律专家讲课;继续有针对性地举办有关培训班,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二是继续组织好各类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四季度,组织处以上干部参加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林业职工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三是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五)加大执法监督,切实改进作风,提高执法质量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的总体要求,继续做好林业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精简工作以及实施许可项目的规范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林业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审批后的事后监督工作的落实。二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林业规范性文件的制作、审查和备案工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加大复议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畅通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加强对下一级行政复议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四是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强化行政执法的层级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工作经费,要把该项工作作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统一规划,统筹安排。
  2.搞好结合,增进实效。要坚持学法和用法、普及和治理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林业系统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