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力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今年要重点开展我省新出台的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近年来,我省相继出台了《
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
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尤其是《
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分别于今年3月1日施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抓住新的法规出台前后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知晓率,不断提高公民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按照省依法治省办的要求,下半年开展“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检查工作,各地、各单位要依据上级部署认真组织自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不足,推动林业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全面发展。
(二)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
根据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林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省林业工作大局,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林业法律法规,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增强林业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
宪法和法律素质、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的意识。
(三)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认真实施法律,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执法职权的分解与责任落实,规范执法程序,保证执法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的情况,组织调整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加强对委托执法单位的监督管理,解决好只委托,不监管或者是轻监管的问题。认真落实《
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严格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上岗培训,严厉查处无证执法和持无效证件执法的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全省林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搞好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制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主要包括: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建立案卷评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统一林业行政执法文书,组织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探索建立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减少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的随意性,保证行政执法真正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