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8年林业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林发〔2008〕114号)
各市林业局,省森林资源管理局,省秦岭植物园,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2008年林业普法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普法工作,并于年底前将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报省林业厅。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陕西省二OO八年林业普法工作要点
为推进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林业“五五”普法规划和陕西省《2008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林业系统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08年林业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林业“五五”普法规划,围绕大局,突出重点,促进林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高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全省林业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落实林业“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切实加强以
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广泛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法制建设成果,开展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奥运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
2、继续开展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今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在全省全面展开,各市、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在“五五”普法期间切实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应重点普及《
森林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
物权法》、《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土地管理法》、《
合同法》、《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复议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国家赔偿法》等法律,省林业厅将结合林改工作,组织力量编写有关宣传学习材料印发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