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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08年营造林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08年营造林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
(陕林发〔2008〕184号)


各市林业局:
  为切实抓好林业重点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促进营造林工程建设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关于对部分省市开展2008年营造林质量抽查活动的通知》(造质函[2008]51号)要求,国家林业局决定今年5-6月对天津等8省(森工集团)2008年营造林质量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要求陕西等28个省区开展全面自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开展营造林质量检查,是按照建设生态文明指导思想和建设现代林业整体要求,针对当前营造林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检查与调研,深刻剖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同时,总结和推广各地营造林质量管理的好经验、好办法、好典型,进一步推进营造林质量管理工作。
  二、检查依据
  (一)《种子法》;
  (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三)《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03);
  (四)《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营造林质量考核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本次重点检查2008年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营造林和抚育管护情况。检查具体内容是:
  (一)作业设计质量。检查作业设计审查批复程序是否规范,作业设计单位及人员有无资质(格),作业设计内容(作业设计说明书、作业设计表、作业设计图)是否齐全,生态公益林作业设计树种结构与植被配置情况等。
  (二)种苗质量。检查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种苗经营许可证、良种使用证、种苗质量检验证、植物检疫证使用等种苗质量保障情况,检查就地就近育苗、定点育苗、合同育苗、调拨运输等种苗组织情况,检查林木良种、优良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和育苗新技术推广及应用情况等。
  (三)施工质量。实地检查按设计施工情况,包括实际造林地块与设计是否相符,整地、栽植方式、株行距、混交方式、苗木质量等级以及树种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现场检查成活情况;检查施工队伍及人员情况,包括队伍资质管理、技术培训等;检查造林施工质量的监督情况,包括质量稽查、施工监理、质量问题责任追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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