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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变更2008年春节期间开闭城市照明设施时间的紧急通知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变更2008年春节期间开闭城市照明设施时间的紧急通知
天管委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的“保电”紧急通知的有关要求,在保证首都2008年春节期间节日气氛的前提下,将原《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2008年春节期间开放城市照明设施的通知
》(京政管发[2008]41号)中,开闭时间由2月6日至2月12日每晚18:00至24:00,变更为18:00至23:00,其中2月6日开灯时间由18:00至次日凌晨1:00时变更为当日24:00,其他要求和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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