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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2008年城四区平房区院内公厕改造任务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2008年城四区平房区院内公厕改造任务的通知


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区市政管委:
  2008年,市政府确定了“完成城四区平房区院内50%公厕改造”的重要实事任务,为落实好此项工作,我委对平房区院内公厕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会同市建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拟定了《城四区平房区院内公厕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作为改造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各有关单位请按照本地区公厕改造任务和计划,认真组织、抓紧落实、积极协调,确保今年11月底前完成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城四区平房区院内公厕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城四区平房区院内公厕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厕建设,把我市公厕建设改造作为创造良好环境卫生面貌,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委在抓好公厕管理的同时,对我市城四区平房区院内未达标公厕进行全面的改造,使我市公厕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普遍提高。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市公厕改造的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府“完成城四区平房区院内50%公厕改造”实事要求,通过改造平房区院内市、区公有产权的公厕,达到为老百姓解决困难,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贯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完善管理的指导思想。
  二、工作任务
  据统计,城四区平房区院内共有公厕约2945座,大部分为市、区两级公有产权,经各区复查,除已经改造和崇文区已列入2008年旧城区修缮院落改造任务的,共需改造1726座,2008年计划完成其中的50%,即863座。
  具体任务:东城区:80座;西城区774座;崇文区:纳入区一号工程进行改造;宣武区9座。
  三、工作方式
  (一)责任主体。
  1.按照《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条“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主管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的规定,市市政管委是平房区院内公厕改造工作的行业管理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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