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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户外广告控制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户外广告控制工作的通知
(京政管发〔2008〕209号)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采取户外广告临时控制措施的通告》精神,保障奥运会、残奥会户外广告控制期间,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牢固、整洁、美观及无违规,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各单位要依据《北京市户外广告牌技术规范》,全面检查奥运广告控制区域内的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情况;做好奥运会残奥会控制期间户外广告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做到及时消除隐患,及时维护、修缮,及时清洗、保洁,保障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牢固、整洁、美观。
  根据户外广告设施安全保障工作应急预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遇到户外广告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解决,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二、根据《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户外广告控制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对控制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标语宣传品的设置情况进行总体摸底调查,并建档管理,对逾期未拆除的不符合规划以及新生的违规户外广告和标语宣传品,要尽快清除,确保户外广告控制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严格按照《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户外广告控制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的职责分工、监管措施、实施步骤及有关要求,全力配合奥组委做好户外广告控制、销售等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户外广告控制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户外广告控制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履行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奥运会申办承诺,确保《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户外广告控制区域计划》的全面贯彻实施,市政府决定在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本市户外广告进行临时控制。现制定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户外广告控制工作如下实施方案:
  一、 控制对象和控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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