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厕所的管理是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重新修订的《
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吸取了近年来本市公共厕所管理工作中的新思路和新经验,适应了《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对本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提出的新要求,确定了“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适用、文明卫生、环保节能”的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市、区(县)、街道(乡镇)以及各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对加强本市公共厕所城乡统筹规划建设,提升城乡环卫基础设施水平,促进公共厕所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各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对贯彻落实
《管理办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全面贯彻落实
《管理办法》。要进一步转变管理思路,加强公厕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公厕各项规划、标准和监督管理制度,将贯彻落实
《管理办法》与切实解决市民生活需要相结合,与做好奥运环境保障工作相结合,与建设首都城市文明相结合,不断提高公厕管理服务水平,为广大市民提供方便、清洁、舒适的如厕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根据
《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区、县政府、各级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和市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我委制定了《贯彻实施
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工作任务分解表》。具体工作任务共分为16项。其中,涉及区县(包括区县政府和区县管委)的工作有7项,涉及市市政管委的工作有10项(有3项与区县管委共同负责),涉及规划、建设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有2项。
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的具体工作任务。
1.组织制定本辖区内农村地区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的具体办法。
2.根据公共厕所建设规划,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内的公共厕所的新建、扩建、改建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