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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共厕所的管理是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重新修订的《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吸取了近年来本市公共厕所管理工作中的新思路和新经验,适应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对本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提出的新要求,确定了“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适用、文明卫生、环保节能”的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市、区(县)、街道(乡镇)以及各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对加强本市公共厕所城乡统筹规划建设,提升城乡环卫基础设施水平,促进公共厕所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各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对贯彻落实《管理办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全面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进一步转变管理思路,加强公厕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公厕各项规划、标准和监督管理制度,将贯彻落实《管理办法》与切实解决市民生活需要相结合,与做好奥运环境保障工作相结合,与建设首都城市文明相结合,不断提高公厕管理服务水平,为广大市民提供方便、清洁、舒适的如厕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区、县政府、各级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和市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我委制定了《贯彻实施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工作任务分解表》。具体工作任务共分为16项。其中,涉及区县(包括区县政府和区县管委)的工作有7项,涉及市市政管委的工作有10项(有3项与区县管委共同负责),涉及规划、建设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有2项。
  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的具体工作任务。
  1.组织制定本辖区内农村地区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的具体办法。
  2.根据公共厕所建设规划,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内的公共厕所的新建、扩建、改建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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