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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供热准备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供热准备工作的通知
(京政管函〔2008〕548号)


各区县市政管委:
  为扎实做好今冬供热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市按时稳定供热,各区县市政管委要按照《北京市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2009采暖供热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早动手、科学筹划,制定并完善本行政区域冬季供热保障的方案,落实各项供热保障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辖区负责制。各区县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保障工作,制定完善冬季供热保障方案,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供热单位的责任,加强组织,积极协调,保证供热保障的各环节有计划、有措施、有责任人。
  二、强化行业监督指导。各区县供热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辖区的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对供热设施夏季普查检修、供热燃料的储运、供热问题的排查以及供热事故的抢修等任务要逐一分解,明确工作目标及完成的时限,确保供热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三、落实相关政策配套措施。各区县供热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供热保障资金、建立供热应急抢修队伍,完成1-3万吨的政府煤炭应急储备任务,为本辖区的稳定供热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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