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二、改进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方式,推行代理业务的招标承揽制度

  (一)认真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实行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实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未办理《吉林省工程招标代理信用管理手册》的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承接业务后的行为管理,重点是代理合同的签订、代理项目专职人员的落实、在代理过程中签字、盖章手续的履行等。严厉打击挂靠、出让代理资格、在规定时限内拒售招标文件、以赢利为目的高价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等行为。

  (二)认真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选择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办法(试行)》

  对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试行通过招标方式公开、公平、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编制,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zb.jljsw.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

  参加投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不少于3个,少于3个时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评审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专家评委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

  评审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按评标价(即报价系数)由低至高顺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强制性标准审查,推荐通过初步评审和强制性标准审查(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业务能力、信誉、服务承诺、业绩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且评标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如两名及以上投标人的评标价并列第一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三、进一步发挥有形建筑市场的作用, 推行分类管理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拓展有形建筑市场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领域,创造必要条件确保有形建筑市场硬件、软件及人员经费。有条件的可设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市场。应当建立电子视频音频监控系统,保存每个工程项目开标、评标的监控电子文档。

  (二)全省有形建筑市场(工程交易中心)推行分类管理,以促进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硬件和软件等信息化建设,为收集、存贮和发布招投标相关信息,为建设工程交易各方主体提供信息及咨询服务,为政府主管部门实施监督和管理提供应有的条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