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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强化跨区作业机车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培训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机车安全性能、驾驶员操作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帮助农机手搞好农机检修和维护,保证机车以良好技术状态投入作业。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农机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加强重要农时特别是麦收期间小麦主产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作业与转移的安全监管,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机跨区作业顺利进行,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四、认真抓好帮扶工作。贯彻“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农机”的思想,引导和组织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与农机大户,特别是近年享受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服务组织和农牧民,以及今年自治区培育的100个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发挥大户和服务组织优势,积极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帮扶工作,为外出打工家庭和困难农牧户开展农牧业生产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出现因机具不到位而延误农时,造成农牧民损失的情况,以实际行动支持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五、强化信息服务工作。跨区作业期间,要及时收集、发布和更新有关作业市场供求和天气变化信息,引导跨区作业机车有序流动,维护跨区作业市场秩序,保障机械化生产进度。各地公布的跨区作业值班电话要保证畅通,确保信息咨询服务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及时有效。有条件的地区,可协调通讯部门为跨区作业机手提供短信服务。各地要通过“内蒙古农机化信息网”适时发布小麦、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饲草机收及牧区机械打捆草跨区作业信息,为参加跨区作业服务的农牧民机手、服务组织,以及农牧民种植、养殖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农机作业信息服务。

  六、推进跨区作业管理。通过政策引导,大力扶持和培育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壮大农机跨区作业基本力量。大力推广应用农业部《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范本)》,推行订单作业、合同作业、承包服务、“一条龙服务”等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提高跨区作业服务效益,稳定跨区作业市场。大力推广机械化标准作业,提高农机跨区作业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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