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
(琼地税函〔2009〕102号)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结合我省地税系统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努力形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当前,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严峻挑战,坚持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对于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各级地税机关一定要始终与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保持高度一致,从遵守政治纪律的高度认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各直属局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办一切事情都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精打细算、讲求实效,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对有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把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节约,抵制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以实际行动和模范行为带动和影响广大干部职工。全体地税干部职工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通过全系统上下的努力,形成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良好风气,让节约意识深入人心,使勤俭节约成为广大地税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突出重点,规范行为,坚决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各级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务消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努力压缩公务消费支出,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一)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各级地税机关要严格执行各项外事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不将因公出国(境)作为福利待遇,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工作。要从严掌握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严格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核把关,对因公出国(境)团组任务的必要性、报批材料的真实性、行程安排的合理性认真审核,切实防止以公务为名,行公款旅游之实。坚决禁止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在国(境)外停留时间,严格执行根据任务要求确定的出国(境)时间、出访国家(地区)和城市的计划。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专项预算管理,实行经费先行审核。要进一步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强化外事工作的集中管理,规范审批权限,细化审批标准,提高审批质量,健全因公出国(境)团组境外活动情况核查机制。
(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范审核程序和配备标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车,严禁对公务用车进行豪华装饰。对闲置的公务用车实行调剂使用,对报废的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以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