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08年度市直学校目标管理成绩优秀学校的决定
(吉市教发〔2009〕7号)
市直各学校:
2008年,各学校以目标管理责任制为动力,认真执行年初市教育局下达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使学校办学水平在原有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为了肯定成绩,鼓励先进,全面推动学校的各项工作,决定对2008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绩优秀的学校予以表彰,颁发优秀证书,以资鼓励。
鉴于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2008年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与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开展的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2008课程改革年重点工作评估合并进行,教育局已进行了表彰,成绩不再公布。
关于2008年度市直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将以《督导通报》形式下发各学校。希望各学校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改进工作,争取在2009年度目标管理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附件:1、吉林市2008年度直属中小学校目标管理成绩优秀学校名单
2、吉林市2008年度直属中小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定结果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吉林市2008年度直属中小学校
目标管理成绩优秀学校名单
吉林市一中
吉林市二中
吉林市三中
吉林市四中
吉林市五中
吉林市九中
吉林市十二中
吉林市十三中
吉林市二十三中
吉林市五十五中
吉林市五十八中
吉林市六十一中
吉林市毓文中学
吉林市实验中学
吉林市铁路中学
吉林市朝中
吉林市一实验小学
吉林市二实验小学
吉林市朝实验小学
吉林市特殊教育学校
附件2:
吉林市2008年度市直中小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定结果
学 校
| 得分
| 等级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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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
| 96.5
| 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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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
| 98.6
| 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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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中
| 96.7
| 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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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中
| 96.4
| 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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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中
|
| 优秀
| 接受省学校评估实验,成绩优秀,直接记入责任书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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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中
|
| 优秀
| 接受省学校评估实验,成绩优秀,直接记入责任书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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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中
| 94.8
| 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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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中
| 94.8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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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中
| 95.6
| 达标
| 违反小升初招生政策,取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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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中
| 95.1
| 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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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中
| 94.4
| 优秀
|
|
五十八中
| 95.6
| 优秀
|
|
六十一中
| 93.6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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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文中学
| 95.7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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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
| 95.1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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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中学
| 91.9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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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 中
| 97.3
| 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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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验小学
| 97.5
| 优秀
| |
二实验小学
| 98.6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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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实验小学
| 96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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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
| 94.6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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