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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财政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关于印发《江西省种养业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

  2、保险能繁母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保险公司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死亡数量×每头保险金额

  当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能繁母猪死亡,赔偿金额计算如下:

  赔偿金额=死亡数量×(每头母猪保险金额-每头母猪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

  3、如能繁母猪投保数量低于实际存栏数量的,保险公司按照投保数量与实际存栏数量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七)保费补贴办法

  中央财政补贴30元/头,省财政补贴12元/头,县财政补贴6元/头,其余保费由投保人承担。

  二、奶牛养殖保险

  (一)开办范围:全省

  (二)保险标的

  1、奶牛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1年);

  2、奶牛畜龄在1周岁以上(含1周岁)7周岁以下(不含7周岁);

  3、奶牛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能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具有能识别身份的统一标识,并在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登记。

  4、饲养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5、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

  (三)保险期限:一年

  (四)保险责任:因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炭疽、伪狂犬病、副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出血性败血症、日本血吸虫病、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冰雹、冻灾、地震、火灾、爆炸、泥石流、山体滑坡、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导致的保险奶牛直接死亡。此外,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奶牛死亡,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五)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2000元/头或5000元/头,供投保人选择。

  保险费率:6%。

  (六)赔偿标准与赔偿处理

  1、保险奶牛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死亡,保险公司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死亡数量×每头保险金额

  当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奶牛死亡,则赔偿金额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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