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农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农字〔2008〕67号)
各设区市农业(水产、果业)局,厅机关各部门、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2008年全省农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08年全省农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2008年全省农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8年全省农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根据《2008年全省农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自查自纠范围
各设区市农业(水产、果业)局,县(市、区)农业部门,厅机关各部门、厅属有关单位。
1、省农业厅重点查找自身的问题;同时,对收集到的针对设区市农业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有关设区市农业局。
2、设区市农业局重点查找自身问题;同时,对收集到的针对省农业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省农业厅;对收集到的针对县(市、区)农业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有关县(市、区)农业部门。
3、县(市、区)农业部门重点查找自身的问题;同时,对收集到的针对省农业厅、设区市农业局的意见和建议,分别及时反馈给省农业厅、有关设区市农业局。
二、自查自纠重点
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开展“三进”服务活动,对照农业系统评议内容,明确把生产资料监管、项目申报、土地流转、政策落实、技术和信息服务、行政审批等方面作为征求意见的重点领域。同时通过“六查六看”,认真查摆各级农业部门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查思想作风:看是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是否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高效负责。
2、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简单粗暴、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
3、查执法行为:看是否存在不按法定依据、权限和程序执法,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乱罚款、乱摊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