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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07年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07年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市建发〔2007〕53号)


各区(县)建设局,“四区两基地”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
  目前,我市建筑工程项目已全面开工,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07年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通过检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坚决遏制建筑施工事故发生的势头,促进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再上新台阶。
  二、检查内容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分解情况;对本辖区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的分析和对我委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被通报的安全严重不达标工地整改情况;发生的重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上报情况;建筑施工现场对建设工程强制性安全标准规范的执行是否认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措施是否落实。
  2、施工单位依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运行情况;开展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和坍塌专项整治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公示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3、监理单位按照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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