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做好雨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石建办[2006]90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雨季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部、国家安监总局2006年5月24日“全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河北省建设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冀建质[2006]271号)精神,切实做好雨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保证雨季和施工高峰期的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现对雨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施工企业的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各施工企业的行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全国第五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迅速开展雨季施工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
二、落实雨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各部门、各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雨季施工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对因忽视预防,疏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各施工企业要针对施工现场的地质、地形和气象条件制定防汛、防风、防暑等安全技术措施,要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认真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汇总,制定出整改方案,以“三定”原则及时彻底进行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四、检查的重点:
1、施工现场各部位的排水网络是否通畅;防水、挡水是否到位。
2、基坑、基槽是否放坡、支护。
3、临建设施(办公室、食堂、宿舍、围墙)结构是否坚固、可靠。
4、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要求;机械设备的漏电断路器是否灵敏可靠。
5、食堂宿舍的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五、市建设局从6月15日起开始对全市所有施工现场雨季施工情况进行抽查,对不切实落实本通知的施工企业予以曝光批评。各县(市)、区建设局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