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建设局成立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立众(市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
刘 成(市建设局建筑管理处处长)
武 杰(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站长)
成 员:
王 哲(市建设局建筑管理处副处长)
王志来(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书记、副站长)
颜翠巧(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武杰同志兼任。
各县(市)、区建设局也要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专项整治的范围、重点和措施
(一)专项整治范围是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
(二)专项整治重点是控制和预防施工中的各类高处坠落、坍塌和中毒窒息事故。
(三)专项整治措施
1 、加强洞口与临边防护,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施工现场的洞口与临边,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严密防护,要做到所有临边处都要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并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每一处洞口要有合适的防护物,楼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牢固的盖板或防护栏,电梯井口必须设置标准化、工具化的固定栅门。
2、为防止发生坍塌事故,主要是对深度超过 2m 的深基坑、管道沟的支护及高度超过 8m 或跨度超过18m 的高大模板工程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按程序进行审批,按照要求进行专家评论审查,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加强对施工的监控措施。
3、在市政工程管道内施工时,要首先使用有毒气体检测设备对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同时采取通风换气措施防止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冬季施工时,严禁在职工宿舍内使用煤火取暖,预防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
五、专项整治步骤、方法和时间安排
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施工企业自查整改阶段(5月1日---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