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
类别
| 行为代码
| 不良行为
| 法律依据
| 处罚依据
|
RBl-l
| RBl-1-01
| 监理人员未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从事监理活动的
|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
资格
|
RBl-1-02
| 监理人员未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的
| 《建筑法》第十四条
| 例》第五十八条、《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
|
RBl一l-03
(AIO-lO)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
定》第二十八条
|
RBl-l一04
(At0-07)
|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
定》第二十九条
|
RBl-1-05
(AIO一04)
| 注册监理工程师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
定》第三十一条
|
RBl一1一06
|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
定》第三十一条
|
RBl-1-07
(At0-11)
| 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受聘干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从事执业活动的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
定》第三十一条
|
RBl.2
行为
| RBl-2一Ol
(A10-05)
| 监理人员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第五十八条、《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七条
|
RBl-2-02
| 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在工程上使用
造成质量事故的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
|
RBl-2-03
(A10一08)
| 注册监理工程师以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
定》第三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