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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筑工程在建项目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普查时间安排
  2008年3月10日-3月20日
  四、普查范围
  市区内投资额在30万元及其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五、普查内容
  (一)市场行为
  1、是否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2、是否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3、是否办理建设工程施工施工许可证手续。
  4、有无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
  (二)质量方面
  1、工程实体质量质保体系是否健全
  2、施工图是否合法规范
  3、是否存在批小建大
  (三)安全方面
  1、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项目是否办理安全生产监督备案手续。
  3、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临时用电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订及专家组论证和审查情况。
  (四)文明施工方面
  1、有无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围挡是否符合要求。
  3、出入口混凝土硬化,是否设置洗车设施。
  4、道路场地是否硬化。
  5、密目网整齐、牢固、无破损。
  6、搅拌机是否封闭作业。
  7、散料及土方是否遮盖。
  8、建筑垃圾是否遮盖并及时清运。
  9、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是否符合河北省建设厅《改善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
  10、施工现场宣传标语的设置和规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这次建筑工程在建项目普查摸底工作涉及范围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超常的思路、超常的举措,切实将这次工作抓好、抓实、抓精、抓细。
  (二)明确分工,密切合作。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集中时间,以关键环节为突破口。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合作,协调联动。每项检查内容责任落实到人头,不漏查每一个项目、不漏查每一个环节、不遗漏每一个细节,确保此项工作取得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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