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做好2008年防汛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有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2008年汛期已经来临,为切实做好汛期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市区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局系统防汛工作的领导,经局领导研究决定,成立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王瑞生,对局防汛工作负总责。
副组长:副局长周兴旺、李昭社,周兴旺同志负责在建市政工程的防汛工作,李昭社同志负责在建建筑工程的防汛和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工作。
成员:城建处、建筑管理处、城建投资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处,具体负责局系统防汛工作。建筑管理处负责做好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汛期安全工作,城建投资办负责做好在建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汛期安全工作。
二、制定措施,抓好落实
1、认真开展防汛大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防汛安全检查。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基坑及管沟支护、脚手架及大型模板支撑基础、塔吊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临时用电线路和办公室、宿舍、围墙等生活设施、斜坡、高切坡附近建设工程的临建设施等,作为汛期安全检查的重点,要组织汛前专项安全检查和汛期巡查,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迅速整改。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监控,认真落实各项汛期安全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尤其是对市区重大工程施工现场更要加强检查,要认真落实防雨、防洪、排水措施,按照防大汛、排大涝的要求,需采取临时度汛措施的部位,一定要抓紧处理,避免汛期造成大的损失。各施工现场要做好充分的防汛准备,在保证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做好排涝抢险工作。要树立雨声就是命令的思想,加强雨中巡视工作,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进处理险情,杜绝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建立防汛值班制度。各有关单位要完善和落实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做好汛期值班工作,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命令的畅通。同时注意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预测预报。对出现的汛期险情和生产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救灾。确保防汛工作组织有力、指挥顺畅、运行高效。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联系人、值班电话,并于6月22日前报局防汛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