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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石家庄市科普办公室关于加强石家庄市科普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此项任务,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新闻出版局、省会文明办、市文化局负责工作组织和任务落实。)
  2.把科普展品和教具的设计制作与研究开发作为科普作品创作的重要内容
  针对科普场所建设和中小学校科技教育的现状及需求,重点开展科普展品和教具的基础性、原创性研究开发。
  制定科普展品和教具的技术规范,鼓励和引导一批科研机构、大学、企业等社会力量开展科普展品和教具的设计和研究开发。
  (此项任务由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负责工作组织和任务落实。)
  (二)加强公众科技传播体系和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更加广泛的科技传播渠道
  1.加大大众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
  综合类报纸、期刊和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大众媒体要设立科普类专题、专栏、专版或频道,增加播出时间、版面,提高质量和水平。要逐步提高编创水平,打造精品科普栏目,满足广大公众不同层次和形式的需求。
  建立以社会效益为主的科普类节目收视评价体系,积极推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分离的改革,推动科普节目制作社会化,丰富节目来源。
  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的科技传播作用,打造和扶持一批富有特色的、高水平的科普网站或栏目。
  拓展科普出版物的发行渠道,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在农村的发行工作。
  采用市场机制与政府支持相结合的手段,推出一批科普影视作品、精品专题栏目和动漫作品。
  (此项任务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工作组织和任务落实。)
  2.推进科普场馆建设
  根据提高我市公众科学素质的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石家庄市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明确科普设施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分布、规模和建设方式等,加强对各类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和指导。
  通过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方式,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符合需求的科普场馆。
  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非营利组织等社会力量建设专业科普场馆,同时推动科研机构、大学建立定期向公众开放的制度,开展科普活动。
  建立科普场馆开放、流动、协作的运行机制,构建科普资源创新和共享平台,形成综合性场馆和专业性场馆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此项任务由市科协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负责工作组织和任务落实。)
  3.加强基层科普场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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