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石家庄市科普办公室关于加强石家庄市科普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和国家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环境,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石家庄,促进全市科普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就加强我市科普能力建设涉及的各项具体工作组织和任务落实,提出如下分解实施意见。
一、加强我市科普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石家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需求,立足现有基础,面向未来需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全社会参与、公益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确定的有关任务,以科普创作、科技传播渠道、科学教育体系、科普工作社会组织网络、科普人才队伍以及政府科普工作宏观管理为重点,统筹规划、全面实施、强化保障和工作任务落实,经过15年左右的时间,努力形成一个比较完备的公众科学教育和传播体系,创作出一批适合不同人群需要的优秀科普作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构建一个有效运行的科普工作组织网络,建设一批功能健全的科普基础设施和科普教育基地,营造一个激励全社会广泛参与科普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推动我市科普能力的不断增强,促进公民科学素质不断提高。
二、加强我市科普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繁荣科普创作,大力提高我市科普作品的原创能力
1.推动科普作品创作工作,鼓励原创性优秀科普作品不断涌现
针对新时期公众需求和欣赏习惯的变化,结合现代科技发展的新成就和新趋势,大力倡导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结合,知识性和娱乐性结合,专业科技人员与文艺创作人员、媒体编创人员相结合。使科普创作做到既要普及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思想、传播科学方法,又要掌握和创新科普作品的创作技巧,做到内容与形式的有效统一。推动全社会参与科普作品创作,既要引导文学、艺术、教育、传媒等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投身科普创作,又要鼓励科研人员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科普作品。
要采取多种形式,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对优秀科普作品将给予支持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