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机关干部为重点,充分发挥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作用,开展书画、诗歌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利用科普宣传、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崇尚科学的良好风尚。加强科学道德建设,开展科技信用意识宣传。加强信用管理建设,在全市科技界倡导“学风严谨、追求真理、诚实守信”和“树立正气、构建和谐、争创一流”良好风气,增强科技人员信用意识,为科技信用管理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形成丰富多彩、快捷有效的宣传教育风格。(监察室牵头、政策法规处协助)。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日常行为的监督检查
从局党组做起,从局班子做起,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日常行为的监督检查。
3、实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根据市委要求,在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的同时,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定廉洁自律承诺书,利用媒体、会议等形式向管辖范围内的干部群众进行公开,把承诺书履行情况,作为述职述廉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并签订年度廉洁自律承诺书。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月对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一次自我鉴定,填写廉洁自律报告单,记入本人廉政档案。(纪检组牵头)。
4、实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公示制。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承诺书、廉洁自律报告单情况,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在规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纪检组牵头)。
5、实行廉洁自律连带责任制。领导干部个人向组织推荐干部时,书面向组织提交被推荐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对其廉洁自律情况负连带责任。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对子女、家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因教育管理不严发生问题的,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连带责任。(纪检组牵头)。
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每年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搞好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专项检查。严格执行述职述廉、“三项谈话”等制度。(纪检组牵头)。
7、建立完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上交登记制度。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对因特殊原因未能拒收的,事后一律退回或交纪检组登记处理。上交登记情况记入本人廉政档案。(纪检组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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