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督导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石科〔2008〕18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保证市科技局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促进全市科技系统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确保政令畅通,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督导检查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二00八年二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督导检查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局系统行政效能建设,保证局党组、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决定事项落到实处,促进全市科技系统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确保政令畅通,推进“树立正气、构建和谐、争创一流”目标的实现,结合工作实际,实施本意见。
一、明确责任,加强督导。局监察室和局办公室联合对局党组、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决定安排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促进机关责任处室和局直属责任单位按确定的时限完成工作任务。
二、传达到位,抓好落实。对局党组、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及局长批办的工作任务,各主管领导要尽快安排到责任处室或责任单位,并落实责任人,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督导检查的基本原则和形式。坚持检查监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督导检查范围包括:局党组部署工作的落实;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决策事项和安排工作的落实;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年度工作量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要建立督办工作台帐。台账中,写明任务摘要、布置的时间、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处室或局直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实际完成时间等内容,一式两份,分别存局监察室、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局监察室负责对有要求完成时限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使用“督办卡”或口头进行催办。责任处室或局属责任单位按时或提前完成工作任务后,用电话(短信、口头)报局监察室。局监察室会同局办公室每月以台帐方式向局领导报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不定期向局务会、局务扩大会、局系统进行通报。召开半年调度会,梳理、督查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的年度工作量化目标任务进度情况,并将进展情况汇报给局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