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市建发〔2007〕290号)
各区(县)建设局、“四区两基地” 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建发[2007]282号)要求,切实做好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深化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把安全工作抓实、抓细,确保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决定立即在全市开展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充分认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通过检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坚决遏制建筑施工事故多发势头,促进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再上新台阶。
二、检查内容
依据《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情况。
2、施工单位依照《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运行情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公示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
3、监理单位按照
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要求,监理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情况;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情况。
4、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义务安全员配备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执行情况;职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施工现场用火、用电、消防以及防中毒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围档、防护棚、标识牌设置情况;脚手架、临时用电、模板支撑和基坑防护情况;“三宝”与“四口”、临边防护有无安全隐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