⑽有新、改、扩建集中式供水项目的还包括水源选择可行性论证(水源水质评价报告书)、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认可书和竣工验收的卫生安全性评价资料。
2、现场审查
按照《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要求进行。
⑴水源选择和卫生防护的审查;
⑵生活饮用水生产过程的审查;
⑶水质检验的审查;
⑷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的审查;
⑸污染事件预防、报告、处理的审查;
⑹对水源水、出厂水水质进行现场监督检测。
3、卫生许可证的复核、换证与变更
⑴每年对已领取《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加贴复核合格证;
⑵每四年对已领取《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换发新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⑶对需要变更内容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变更原《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内容。
(三)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的审查
1、资料审查
⑵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⑶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组织机构、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⑷二次供水设计、布局、卫生防护的资料;
⑸ 二次供水设施过滤、软化、消毒设备、防腐涂料的卫生许可资料;
⑹二次供水水质检验报告;
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资料;
⑻污染事件预防、报告、处理制度;
⑼ 有新、改、扩建二次供水项目的还包括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认可书和竣工验收的卫生安全性评价资料。
2、现场审查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2001)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进行。
⑴二次供水设施的审查;
⑵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⑶二次供水水质检验的审查;
⑷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的审查;
⑸污染事件预防、报告、处理的审查;
⑹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现场监督检测。
(四)分质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的审查
1、资料审查
⑴申请报告(说明企业的基本情况);
⑵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⑶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⑷生产场所平面图(注明面积及周围污染情况)、车间布局图(标明面积);
⑸生产工艺流程图;
⑹供水设备、管道系统及涉水材料的卫生许可批件,与水接触的主要材料及可能对人体有危害的材料的卫生安全合格证明;
⑺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水质检验报告;
⑻检验室人员、设备及开展的检验项目基本情况等;
⑼从业人员体检、卫生知识培训资料。
2、现场审查
⑴选址、设计与设施的审查;
⑵生产过程、工艺流程的审查;
⑶水质检验情况的审查;
⑷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的审查;
⑸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循环水水质进行现场监督采样。
(五)瓶(桶)装水生产单位卫生许可的审查
1、资料审查
⑴申请报告: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申报单位、地址、电话、传真、邮编、联系人、提交资料内容及数量;
⑵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⑶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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