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消防保卫工作各项要求
一是要组织开展综治安全消防保卫大检查。检查要突出重点:要确保医院门诊、住院楼及办公楼安全通道畅通,有明显安全指示标识,配有足够灭火器材,保障通水通电;高压氧舱、压力容器、锅炉、大型医疗设备、电梯、配电室等要有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负责,且大型设备要有专业安检部门的有效检验报告书;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制剂、毒麻药品要有专人管理,按要求严格存放,进出要有严格登记记录;财务室、挂号室、住院登记处、总务库房、中西药库要有安防措施,报警设施。保险柜内不准存放现金,药品存放要保证通风、避光、干燥。
二是各单位要将总值班表、保卫值班表报局政工科。要切实落实领导带班、各级各类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各单位节日期间值班表要注明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手机号码,带班领导手机号码。综治安全消防保卫工作自查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报市卫生局。
卫生局将对各单位综治安全消防保卫工作进行检查。
三、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各级卫生行政部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食品等公共卫生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召开本地区卫生监督机构、食品、公共场所等从业单位负责人和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参加的节日卫生保障工作专题会议,对节日卫生保障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各地区和各单位的主管领导要亲临第一线,组织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公共场所和学校学生食堂卫生拉网大检查。加强节日值班管理,保证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相关单位做好人员、车辆、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落实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明确检查的重点范围和内容。范围包括:餐饮服务行业特别是旅游景点的餐饮单位;酒类、月饼、糕点等面点及熟肉制品、饮料、生活饮用水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大、中、小集贸批发市场;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学生食堂、校内小卖部和学校周边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外埠食品索证管理;食品摊贩和建筑工地民工食堂;旅店、洗浴、茶吧、酒吧及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疾病控制机构疫情处理物质储备情况;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血液储备情况等。
内容包括: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使用设备、容器、工具清洗和消毒情况;各类功能间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原料采购、贮存卫生;食品包装材料、消毒剂卫生情况;各类食品、半成品感官、贮存情况以及从业单位有效卫生许可证持证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的持证情况;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卫生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原材料来源、验收记录;产品表识、说明、出厂合格证等资料情况;学校(托幼)食堂食品留样情况;承办10桌以上共同就餐饭店申报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