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包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包头市人事局、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关于加强医学类高学历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包人发[2007]28号)
各旗县区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劳局、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包头市关于加强医学类高学历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
包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包头市人事局
包头市卫生局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包头市关于加强医学类高学历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培养和吸引一批既有扎实理论基础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促进我市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地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西部地区人才创业首选市的意见》(包府办发[2006]32号)的要求,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医学新世纪人才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科教兴医战略为引领,深入贯彻“科学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紧扣发展要务,以激发人才活力为导向,提升人才能力为核心,积极形成人才开发合力,增强党对人才的凝聚力,确立科学的大人才观,努力营造“人人都可以成才”和“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促使人才辈出、人尽其才,为加快建设和谐包头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一是高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总量有新的增长,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到2010年,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研究生以上学历由2.2%提高到10%,旗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研究生以上学历由0.2%提高到1%。
二是到2010年,高学历卫生专业人才发挥作用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医学科学研究和医疗技术开发条件有较大的改善。卫生人才的研究能力、开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有较大提高。
三是至2010年,全部临床科室主任达到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全部医技科室主任达到硕士研究生学历。从2012年开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职称时,同等条件下,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