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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的通知

  ①在农村牧区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级管理,轻度高危妊娠由卫生院负责定期检查、观察和处理,重度高危妊娠的应由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医疗保健单位负责诊治,病情缓解后转乡镇卫生院负责定期随访。
  ②凡高危妊娠的孕妇均实行住院分娩,并要在县级以上的医疗保健单位住院分娩。
  ③凡属妊娠禁忌症者,应尽早终止妊娠。
  ④县级以上的医疗保健单位应提高高危妊娠的监护手段,开设高危孕妇门诊,确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⑤在农村牧区高危孕妇的访视由乡卫生院负责。
  (四)产时保健
  1、积极推行住院分娩。
  2、严格执行接生常规,认真观察产程,提高产科质量,做到“五防一加强”。
  ①防滞产:严密观察产程,推广使用产程图。
  ②防感染: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产房、接生器械的消毒隔离制度。
  ③防产伤:严格执行各产程处理常规,正确助产。
  ④防出血:认真处理各产程,切实做好出血的防治。
  ⑤防窒息:严密观察胎心,预防胎儿窘迫,
  ⑥一加强:加强高危孕妇的产时监护和产程处理。
  (五)新生儿保健
  1、推广新生儿阿氏评分,评分在7分以下的新生儿要重点监护。
  2、实行母婴同室,正常产新生儿产后半小时即可抱奶,进行皮肤早接触,做好新生儿护理和母乳喂养的指导。
  3、母婴同室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六)产褥期保健和产后访视
  1、产褥期保健
  加强产褥期的护理,防止产褥感染,注意恶露、子宫收缩、体温及全身状况,及时处理异常,积极开展产褥期卫生保健的卫生宣传和指导。
  2、产后访视:
  访视次数:一般3---4次,有异常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
  访视内容:
  产妇:
  ①了解产妇一般状况,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②测体温血压。
  ③检查:宫底高度、子宫硬度及压痛,会阴伤口愈合情况,有无红、肿、热、痛。观察恶露量及性状。
  ④了解乳汁分泌情况,指导产妇正确哺乳,检查乳头有无皲裂,乳房有无红肿、硬结,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鼓励纯母乳喂养。
  ⑤指导产褥期卫生,防止产后并发症,指导避孕方法。
  新生儿:
  ①了解新生儿一般情况,面色、精神、呼吸、睡眠、哭声、吸吮和大小便。
  ②测体温。
  ③全身检查:注意皮肤黄染出现的时间和程度、有无感染,检查脐部情况。
  ④指导计划免疫程序、新生儿护理及科学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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