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改厅关于海南现代汽车技术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函
(2007年10月11日 琼发改收费函[2007]1167号)
海南省教育厅:
报来《关于海南现代汽车技术学校申报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琼教计[2007]161号)收悉。根据《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生均教育成本,经研究,现就该校举办的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函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
1.汽车制造与零部件加工、汽车维修与驾驶、汽车美容与维修等专业:每生每学期1600元。
2.汽车营销与文秘、汽车检测与评估、机电一体化等专业:每生每学期1500元。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期300元(含水电费,不住宿不收费)。每间宿舍住6人,配有床铺、储物柜、书桌、椅子和电风扇等。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二、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学校不得跨学期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