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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校本科研第二期工程启动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校本科研第二期工程启动方案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8]9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2007年9月份我市启动校本科研工程以来,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学业务部门、广大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第一期工程工作任务,取得了积极推动素质教育和学校发展的切实成果。第一期工程实施的实践证明,校本科研是紧密围绕着学校实际需要的研究,开展校本科研是学校和教育事业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在教育工作中切实落实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为此,市教育局要求,在第一期工程鉴定验收的同时,启动校本科研第二期工程。现将《吉林市第二期校本科研工程启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落实。

  附件1:吉林市校本科研第二期工程启动方案
  附件2:吉林市教育局“校本科研第二期工程”课题申报表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附件1:
  吉林市“校本科研第二期工程”启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教育局2008年工作计划中关于搞好校本研究的要求和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科研思想,以学校科研工作有效性为重点,在第一期校本科研工程普遍取得预期成果的基础上,为了充分发挥校本科研对于教育事业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及时启动“吉林市校本科研第二期工程”,要求各地将之作为学校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并以之为引领,确保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科学、全面、有效地开展,使之在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发挥出应有的促进作用。
  二、实施方式及内容、时间
  1、召开会议,公布市教育局关于启动校本科研第二期工程的通知,对市直和部分县(市)区科研主任代表进行初步培训。(9月5--6日)
  2、以县(市)区教科所为单位,统一开展课题申报工作(市直由市教科所统一受理)。(10月10日前完成)
  3、采取分片、分级辅导的形式进行实验队伍培训,由市教科所科研办负责深入县(市)区培训学校骨干教师、科研主任,由学校科研主任和骨干教师负责培训全体实验教师,努力实现实验教师队伍培训面达到95%。(10月中旬--11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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