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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四)教学答辩:组织说课,并由学科专家评审组提问进行答辩。本项满分100分。
  (五)理论测试:参加由市(州)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试题内容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与水平。本项满分100分。
  总分计算(100分)=业绩量化分数×30%+骨干作用分数×20%+教学答辩分数×20%+理论测试分数×30%。
  四、考核与认定办法与时间安排
  考核认定工作由省教育厅直接领导,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各市(州)教育局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头作用。城镇教师正在农村中小学任教、支教或曾在农村任教、支教半年以上的优先考虑。对于突破职称限制的教师要单独附文说明情况。
  下列情况之一不在申报之列:
  1.已被认定为省级学科带头人;
  2.截止2008年4月,已经被认定为省级骨干教师的。
  3.学校行政领导每周兼课未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50%的。
  4.在骨干教师申报和认定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教师。
  (二)市直各学校(含开发区、民办校)负责对本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于9月18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师培处。
  9月24日下午1:30-3:30全市统一时间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理论测试笔试。
  教学答辩时间、组织形式由市教育局另行通知(县区自行组织)。
  (三)各县(市)区负责对本县(市)区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业绩量化、骨干作用发挥、教学答辩和理论测试的评分和评审工作。
  业绩量化、骨干作用、教学答辩和理论测试四项考核的总分(按比例折算后填表),在全县(市)区范围内按学段、分学科排队并在本系统内公示一周,于10月14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师培处。
  (四)上报时须附的材料要求
  1.材料应包括五种表格和个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1)《吉林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认定申报表》只报电子文本(WORD格式);
  (2)《吉林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认定审批表》一式两份,只要纸质文本;
  (3)《吉林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业绩量化考核表》和《吉林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作用发挥情况量化考核表》各一份,只要纸质文本;
  (4)《吉林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认定推荐人选一览表》要报电子文本(EXCEL格式)和纸质文本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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