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过程中,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的有关技术要求及时进行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
在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期间,对接种麻疹疫苗6~21天内出现的发热、出疹病例应按照麻疹疑似病例进行个案调查和采集急性期血清、出疹三日内(包括出疹当日)的尿液和咽拭子,以明确诊断。
8、接种率评价
市、县两级疾控中心要组织人员在本次免疫活动实施完成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附表3),完成所辖每个旗县接种率的快速评估,若1个抽查单位接种率小于95%则该乡镇重新开展工作,若有2个抽查单位的接种率小于95%则该旗县重新开展工作。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地区,如牧区、流动人口聚集地、边远山区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常规免疫无人管理的地区。
接种率快速评估方法及要求如下:在每个旗县随机抽取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一个流动人口聚居地以及1所城区小学和1所农牧区小学进行接种率调查,每一个点调查30名儿童,每个旗县共调查120名儿童。
抽样乡调查:以苏木(乡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为中心在近、中、远距离各抽查1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随机入户调查10名学龄前儿童,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共调查30名,其中8月龄~2岁、3~4岁、5~6岁(含6岁以上未上学儿童)年龄组各10人。
学校调查:随机选定1所城区小学和1所牧区、农村小学,每校调查30名学生,每校在每个年级随机抽取1个班,每班调查儿童数平均分配,并在抽取的班级中随机选择学生;
在集贸市场、车站或城乡结合部开展非入户调查,在8月龄~2岁、3~6岁、7~14岁年龄组各调查10名,共随机调查30名适龄儿童。
如遇有儿童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期间不在本旗县,也要调查但不计入结果。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或者儿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免疫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其家长或老师送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
9、督导
市、旗县区要对本次免疫接种活动准备及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市卫生局派出督导组对各旗县区进行督导。各旗县区卫生行政和业务部门必须选派责任心强和业务精通的人员,到所辖乡、镇(社区)督导接种工作,保证每个乡至少有一组由旗县级人员组成的小组进行督导。各级还应成立巡回督导组,对工作薄弱地区加强督导。督导内容包括当地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在督导活动期间或结束时,将督导情况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妥善解决,并完成督导报告。
五、活动的评价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