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非法办园的紧急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8]9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办:
为深入贯彻《
幼儿园工作规程》和《
幼儿园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私立幼儿园的规范管理,消除非法办园给幼儿教育工作及幼儿带来的负面影响,市教育局决定对各县(市)区存在的非法办园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排查和清理整顿。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8年7月24日----2008年7月30日
二、检查形式
在以往各县(市)区自检、互检的基础上,此次检查仍采取各县(市)区间互检、市教育局抽检的形式进行。每个县(市)区要组成查处非法办园检查组(检查组由四人或四人以上组成),到市教育局指定的县(市)区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依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严肃查处各县(市)区内存在的非法办园,并坚决予以取缔。
四、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幼儿负责、对家长负责的强烈责任感,严肃查处辖区内存在的非法办园。
2、查处非法办园是一项政策性强、难度大的重要工作任务,这类幼儿园的存在,给社会、家庭、幼儿都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这类幼儿园各方面的条件和设施均不符合要求,隐藏着诸多的安全隐患。结合此次检查各县(市)区要通过利用新闻媒体或印制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对社会和家长的宣传力度,建议家长要将幼儿送到符合要求、有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颁发注册执照的幼儿园。
对个别“钉子”黑园也可协同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联合执法,坚决落实市政府要求,坚决予以取缔。
3、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组长将所检县(市)区的非法办园数量、名单及非法办园查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08年7月31日前上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