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2008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学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8]8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教育学院,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吉林市2008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学科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地各校按市教育局的要求,切实做好新进年级教师的培训工作,并将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市教育局师资培训处。
附件:吉林市2008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学科培训实施方案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吉林市2008年普通高中新课程
教师学科培训实施方案
按照省厅要求,我市将于今年7月组织实施“吉林市2008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学科培训”。为更好的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施,充分利用教育部高中新课程培训资源,结合我市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标
采取全员远程培训与骨干集中提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帮助高中教师进一步准确理解和把握新课程改革的理念、目标、内容和教学要求,促进教师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的转变,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市顺利实施高中新课程提供师资保障。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由教育部组织专家根据高中教师新课程学科教学的实际需求确定, 包括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音乐、美术、体育12门基础学科。
三、培训对象及条件
培训对象为我市2008年进入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第二批高中起始年级全员学科教师、教研员。
参训学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上网条件和具有上网学习交流的能力;
2、能够保证培训期间平均每天上网学习、交流时间不少于5小时。
四、培训时间
1、7月3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提交教学点设置方案、管理员、辅导教师和参培教师(学科顺序)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中,各县(市)区教育局以县(市)区为单位上报、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上报至吉林市教育局师资培训处。
2、7月7日至7月10日对管理员和辅导教师进行远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