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区“两基”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藏政发〔2008〕98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实施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区上下艰苦奋斗和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到2007年12月,国家认定我区基本实现“两基”目标。在全力推进“两基”攻坚过程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两基”巩固提高和教育事业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左贡县人民政府等29个单位“西藏自治区‘两基’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渠伟等217名同志“西藏自治区‘两基’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勇于开拓,不断创新,为我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七届四次全委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继续巩固扩大“两基”成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教育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西藏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 西藏自治区“两基”攻坚先进集体名单
附件:2.西藏自治区“两基”攻坚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西藏自治区“两基”攻坚先进集体名单
(共29个)
左贡县人民政府
洛隆县康沙镇人民政府
丁青县人民政府
申扎县人民政府
尼玛县人民政府
那曲地区教体局
阿里地区工商局
措勤县人民政府
普兰县巴嘎乡人民政府
山南地区教体局
乃东县人民政府
洛扎县人民政府
墨脱县人民政府
林芝地区教育局
林芝县人民政府
米林县人民政府
堆龙德庆县人民政府
达孜县教体局
城关区教体局
聂拉木县人民政府
仲巴县人民政府
南木林县人民政府
日喀则地区教体局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社发处
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