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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改厅关于加强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海南省发改厅关于加强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2007年12月24日 琼发改价格[2007]1528号)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让全省人民度过和谐、安定、喜庆的节日,现就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价格调控监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今年以来,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较快,尤其是今年后几个月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较大。从当前国际国内市场情况综合分析,导致价格变动的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价格总水平涨幅较高的情况仍将持续,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不排除大幅波动的可能,“两节”是消费旺季,易发生乱涨价、乱收费的现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高度重视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二、强化市场价格监测预警,防止价格异常波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要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天然气、化肥、水泥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分析预警,防止价格的异常波动,一旦出现价格暴涨,应第一时间报告,迅速采取措施应对。近期要重点加强液化气价格的监控,认真落实琼发改价格〔2007〕1255号的相关政策规定,液化气出厂价严格按低于茂名石化结算价格150元/吨供应一级市场液化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核定辖区内二级气站批发及零售价格的进销差率,及时做好液化气价格的备案管理,确保液化气价格的稳定。
  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工商、质检、粮食、旅游、公安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市场监管。要重点检查粮油、肉禽蛋等副食品价格以及春运、旅游、医疗、药品等与广大人民群众“两节”期间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坚决打击价格欺诈、乱收费、变相提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市场价格秩序。
  四、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保障供应、平抑市场、稳定物价的积极作用。各市县要从实际需要出发,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做好节日重要商品储备,调节市场供求;可以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城镇低保户、特困户等困难群体给予适当补贴,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帮助困难群众欢度“两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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