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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改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备 注:(1)本表需填报一式三份,企业按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办理。
(2)如提价申报的品种较多,请填报附表2。
附件三
( )调价备案表
企业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商品规格
计价单位
调价备案价格
提价幅度
调价时间
商品基本情况
提价理由
价格主管部门意见
初审意见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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