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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改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九、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省价格主管部门反映。

  附件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略)

  附件二:
  (      )提价申报表

  企业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等级和规格

 

计价单位

 

现行价格

 

现行价格执行起始时间

 

拟调价格

 

单位提价额

 

拟提价时间

 

提价幅度

 

提价理由

 

价格主管部门意见

初审意见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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