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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修复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修复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008年6月30日 琼发改收费[2008]819号)


各市县物价局:
  为更好地修复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牌,省局向省财政厅争取了部分涉农公示牌维修资金,现拨付给你们,专项用于修复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这次修复完善涉农公示牌,首先要做好乡镇、文明生态村、行政村的修复完善工作,确保覆盖率达100%,有条件的市县要将公示牌普及到自然村和群众经常活动的场所。各市县务必在今年9月30日前保质保量完成修复工作,10月份省局将对涉农公示牌修复、维护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二、为保证质量,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牌的规格统一规定为:长2米,宽1.2米,厚0.5毫米,使用白色正品硬塑料,制作成本价每张约67元。省局所安排的资金不足部分,请按省发改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8]650号)精神,及时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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