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4分钱、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1.5分钱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含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0.2分钱。
4、农业用电指粮食作物排灌及种植业用电。农副产品加工、养殖业等用电执行工商业及其它电价。
5、党政军机关、学校、医疗机构、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照明和公共路灯等用电执行居民电价。
附件二:
部分用电户高峰时段计划电量表
单位:万千瓦时
序号 | 用 户 | 每月高峰时段计划电量 | 备 注 |
|
1 | 中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 1493 | |
2 |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806 | |
3 | 海南盛之业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193 | 原兴业聚酯 |
4 | 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 126 | |
5 | 华盛水泥厂 | 222 | 包括昌江和澄迈两个厂 |
6 | 国投水泥厂 | 200 | 包括昌江和澄迈两个厂 |
7 | 儋州永航不锈钢有限公司 | 520 | |
8 | 海南建兴基废旧金属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108 | 原建鹏、闽琼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