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琼海市价格监测(监督)网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8年8月8日 琼发改物价[2008]1176号)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省政府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省物价调控监管电视电话会上提出“要加强价格监测组织体系和预警机制建设,增强价格调控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琼海市政府认真落实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行动快,措施实,及时研究制定了《琼海市价格监测(监督)网络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此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县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借鉴琼海市的做法,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基础建设,为建立健全价格调控长效机制,保持全省价格基本稳定做出贡献。
附:《琼海市价格监测(监督)网络工作实施方案》
二OO八年八月六日
琼海市价格监测(监督)网络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价格监测(监督)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市场物价的监管,有效化解价格矛盾,保持市场价格总体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科学、有效地组织价格监测(监督)工作,发挥价格监测在宏观经济调控和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正确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
二、组织领导
成立琼海市价格监测(监督)网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邢远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锐、市物价局局长卢家雄担任,成员由市物价局副局长、各乡镇的分管副镇长等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由卢家雄同志兼任,负责价格监测(监督)网络体系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按照“一镇一站,一村(企业)一点”的原则,在全市12个镇203个村(居)委会及有关收费单位、有关企业挂牌设立价格监测(监督)站和价格监测(监督)点,各镇分管财贸口的副镇长为站长,镇干部为价格监督员。各村(居)委会和各有关收费单位、有关企业推荐聘定1名价格监督员。
四、具体措施
(一)在各价格监测(监督)站、点醒目位置设立标价牌,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教育、医疗、商业、服务行为等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